
各有关高校: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受理工作的函》及相关要求,现就做好我省本年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受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四川省教育对外交流中心负责受理省内有关高校部分项目申请。有独立受理权限的高校及有独立项目受理权限的高校按有关规定自行受理。
二、受理时间
根据各项目进度安排,全年受理。各项目具体受理时间与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一致。对已截止网上报名的项目,不再受理新增申请。
例如:202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3月10日0时至4月1日14时,各高校提交纸质材料时间应不晚于4月1日14时。其他项目以此类推。特别注意:对有公示要求的部分项目,推选单位应于申报期内完成公示,并在推荐公函中明确公示情况(公示时间、公示地点、公示结果)及人员基本情况等内容。不受理未经公示的申请。
三、受理流程
1.高校师生自主申报。申请人须于项目申报期内同时完成网上申报及线下纸质材料提交。仅网上报名,未在申报期内提交纸质材料的申请无效。
2.各高校作为推选单位,务必认真审核申请人材料,及时提醒申请人修改不规范、不?全材料。
3.推选单位汇总本单位申请人材料后,将纸质材料提交至受理单位。原则上由学校留学主管部门(国际交流处或人事处)汇总后统一提交。
4.项目申报期内,受理单位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材料予以接收。
5.项目申报截止后,受理单位组织材料资格审核。审核按照留学基金委有关要求进行。如存在不符合项目选拔条件,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真实等情况,审核不予通过。
四、材料要求
推选单位需同时提交推荐公函、申请人全套纸质材料、《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选意见表》word版等材料至受理单位。纸质材料接收后均不退还,请推选单位自行留存备份。
具体项目、申报条件、申报资料详情、选派时间、选派办法及选派类别请登录国家留学(http://www.csc.edu.cn)查询。计划申报的老师可通过下方联系方式领取《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选意见表》。
五、联系方式
1.联系人:徐老师(绵阳校区A栋 208办公室)
2.联系电话:13015446833
3.邮箱:2385044355@qq.com